某市工业园区VOCs在线监控
11家企业部署42台VOCs监测仪+1台气象仪,覆盖厂界与涉VOCs工段。
50.39%
高值下降率
127→63
月高值次数
24h
连续监测
破解无组织排放“覆盖盲区大、数据质量差、溯源能力弱、责任落实难”四大痛点
POLICY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》(2026年8月15日施行)确立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督管理制度,要求重点管理企业安装自动监测设备并联网,原始监测记录保存不少于五年;对大气污染监测与溯源作出系统性规定。
VOCs环保税试点(2027年1月1日起施行)将VOCs整体纳入环境保护税征收范围,园区与企业亟需在线监测数据支撑排放量核算;广东省非现场执法管理办法推动“无事不扰”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,在线监测是非现场执法的核心数据来源。
SOLUTION
采用微型化、低功耗、即插即用的VOCs在线监测设备,先掌握园区整体污染状况,再针对性加密溯源;设备部署于排口下风向天面,兼顾有组织与无组织排放影响,一企一套布点策略。
融合气象参数、企业工况、地理信息等多源数据,利用多站点时序数据识别传输路径,量化不同源类贡献比例;复杂叠加场景采用概率相关溯源模型,输出按嫌疑度排序的“嫌疑企业清单”。
实时推送预警信息至属地执法人员与企业负责人;执法人员根据溯源结果现场核查生产工况、治理设施运行情况;对确认超标企业平台生成整改任务,明确整改要求与时限。
企业上传整改报告,执法人员线上审核并组织复测;监测数据纳入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与镇街年度绩效考核,形成完整闭环,压实各方责任。
设备移装方便、动态组网,可将监测触角延伸至传统设备无法安装的企业厂界、产污工序周边、敏感点楼栋、传输通道等场景,高密度覆盖无组织排放源。
数据云端加密、留痕可追溯、不可篡改,满足生态环境法典关于监测记录保存要求,为排污许可证后监管与环保税核算提供数据基础。
CASES
(应保密协议要求,案例均作脱敏处理)
11家企业部署42台VOCs监测仪+1台气象仪,覆盖厂界与涉VOCs工段。
50.39%
高值下降率
127→63
月高值次数
24h
连续监测
18台VOCs监测仪+2台恶臭监测仪+1台气象仪,24小时连续监控重点企业。
50%
月均预警下降
21
台监测设备
✓
帮扶整改
覆盖纺织印染、印刷、塑料制品行业,重点企业高值天数显著下降。
76%
重点企业下降
35-68
台监测设备
✓
责任压实